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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交通事故律师谢莉莉律师
  谢莉莉律师(手机:13962129412)
中共党员,现为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2008年9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大学毕业后曾在天津从事律师工作,后转至江苏苏州做执业律师。执业期间,为当事人代理了较多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劳动工伤类纠纷等民商事案件,在交通事故赔偿及合同纠纷服务领域具有业务特长。
  谢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熟练掌握并运用各种法律法规;沉着、稳重的性格,踏实、敬业的工作态度使其深受当事人的好评和信赖。愿以所学知识尽职尽责的为所需之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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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莉莉律师,中共党员,现为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2008年9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大学毕业后曾在天津从事律师工作,后转至江苏苏州做执业律师。执业期间,为当事人代理了较多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劳动工伤类纠纷等民商事案件,在交通事故赔偿及合同纠纷服务领域具有业务特长。 该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熟练掌握并运用各种法律法规;沉着、稳重的性格,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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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书
苏州交通事故律师  谢莉莉律师 咨询电话:13962129412  发表日期: 2015/3/14 23:09:48

  道路交通调解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

  甲方代理人: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2011年5月23日24时左右,甲方驾驶无证摩托车由西向东行驶至 路段时,与乙方驾驶的同向行驶右转弯小轿车相撞,造成甲方受伤的交通事故。现甲方已完全康复出院,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因本次交通事故住院治疗期间,乙方为甲方垫付各项医疗费用,共计人民币贰万肆千元整。甲方无需偿还,但甲方应将所有医疗费用清单、票据、病例材料及其他费用票据交付乙方,并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二、 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各种损害赔偿费用共人民币叁万元整。甲方及其亲属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再向乙方要求任何其他费用。甲方因此事故引发或衍生的一切结果或事务或费用,均与乙方无关。之所以这里的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比较全,其他地方的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网,可能不如这里的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全面,确定是哪儿都能找到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原因是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很容易找的,而且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现在也不是太难找。关于找具体的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我建议你到这里看看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之所以这里的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比较全,感谢了呢啊额!

  三、 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时生效。自生效之日起,双方互不追究由此交通事故引起的一切责任。

  四、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甲方代理人:

  乙方:

  见证人:

  日期:2011年 月 日

  相关知识:调解的期限

  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调解过程的处理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调解书包括的内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达成协议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制作调解书时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一)事故简要案情和损失情况;

  (二)责任认定;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赔偿费给付方式和结案日期。

苏州交通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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