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交通事故律师 律师简介 业务范围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 首 席 律 师
苏州交通事故律师谢莉莉律师
  谢莉莉律师(手机:13962129412)
中共党员,现为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2008年9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大学毕业后曾在天津从事律师工作,后转至江苏苏州做执业律师。执业期间,为当事人代理了较多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劳动工伤类纠纷等民商事案件,在交通事故赔偿及合同纠纷服务领域具有业务特长。
  谢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熟练掌握并运用各种法律法规;沉着、稳重的性格,踏实、敬业的工作态度使其深受当事人的好评和信赖。愿以所学知识尽职尽责的为所需之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更多>>>
  >> 最 新 公 告
  谢莉莉律师,中共党员,现为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2008年9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大学毕业后曾在天津从事律师工作,后转至江苏苏州做执业律师。执业期间,为当事人代理了较多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劳动工伤类纠纷等民商事案件,在交通事故赔偿及合同纠纷服务领域具有业务特长。 该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熟练掌握并运用各种法律法规;沉着、稳重的性格,踏实
 事故处理事故处理 → 交通事故举证难在赔偿标准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交通事故举证难在赔偿标准
苏州交通事故律师  谢莉莉律师 咨询电话:13962129412  发表日期: 2015/3/14 15:40:00
首先,应保护好事故现场,第一时间报警,以便交警勘验现场,核实情况,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必要时双方当事人可以邀请评估公司或公证机构对相关物品进行数量清点、价格评估。

  其次,机动车一方在遇到交通事故后,应向其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报险,以便保险公司对损失确认。

  再次,发生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应互相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家庭住址或经常居住地址,避免起诉至法院时出现被告方“送达难”、“执行难”等问题。

  最后,受害方应依法行使其权利,不得自行扩大其损失。受害方所主张的医疗费与交通事故存在因果关系,并具有合理性;所主张的误工费和护理费应与医院的休假和护理建议及本人伤情相吻合。原告方为举证证明其伤残等级及车辆减值损失,申请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时,应确保被告方知情并参与。

  审判实践中,原告方举证的难点主要集中在误工费和伤残赔偿金的赔偿标准等方面。因此,出行在外的人们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需主动配合社会管理,如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依法纳税、办理暂住证等,防止其权利因交通事故受到侵犯时得不到应有的赔偿。

苏州交通事故律师
上一篇:交通事故赔偿要注意哪些问题?
下一篇:单方交通事故处理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执业机构: 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 苏州交通事故律师
联系地址:苏州市区西环路868号双桥868商务楼3楼(西环路金螳螂大楼南100米)
自驾车停车免费,南环高架过来的话劳动路出口下过红灯200米处
手机:17712609768 13962129412
本站访问量: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