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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交通事故律师谢莉莉律师
  谢莉莉律师(手机:13962129412)
中共党员,现为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2008年9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大学毕业后曾在天津从事律师工作,后转至江苏苏州做执业律师。执业期间,为当事人代理了较多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劳动工伤类纠纷等民商事案件,在交通事故赔偿及合同纠纷服务领域具有业务特长。
  谢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熟练掌握并运用各种法律法规;沉着、稳重的性格,踏实、敬业的工作态度使其深受当事人的好评和信赖。愿以所学知识尽职尽责的为所需之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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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莉莉律师,中共党员,现为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2008年9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大学毕业后曾在天津从事律师工作,后转至江苏苏州做执业律师。执业期间,为当事人代理了较多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劳动工伤类纠纷等民商事案件,在交通事故赔偿及合同纠纷服务领域具有业务特长。 该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熟练掌握并运用各种法律法规;沉着、稳重的性格,踏实
 交通肇事交通肇事 → 肇事者有没有义务探望车祸受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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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者有没有义务探望车祸受伤者?
苏州交通事故律师  谢莉莉律师 咨询电话:13962129412  发表日期: 2015/3/14 22:11:39

  住院20多天没人探望,让人心寒

  大年三十晚上9点半左右, 市民施女士的丈夫骑摩托车带着一家三口,经过府前路时,被一辆拐弯的私家车撞得人仰马翻,三人都晕了过去。醒来后,施女士在围观群众的帮助下拨打了求助电话。随后,三人住进了医院,交警部门也对此事进行了处理。肇事司机虽然垫付了医药费,但没有去医院探望过,施女士一家三口靠年迈的父母照顾。对此,施女士一家觉得很心寒。

  探望属个人行为,可以不去

  那么,肇事者应不应该去医院探望伤者呢?记者对此作了调查。40%的被调查者认为,既然已经垫付了医药费,只要按照相关程序处理即可,去医院探望完全属于个人行为,可以去,也可以不去。

  市民李先生说,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司机和伤者经常水火不容。肇事司机认为,撞了人本来就已经很倒霉了,还要为伤者花费大量的医药费,心里也不会高兴。而伤者往往也不会给好脸色,有可能还会出口伤人,自己付了钱还要受气,何苦要去探望呢?法律上也没有规定肇事司机一定要去医院探望,这只是个人行为。不过,有时候为了避免矛盾升级,还是不去为好。

  探望属于道德义务,应该去

  有40%的被调查者则认为,肇事者有义务去探望伤者,这是道德义务。市民刘小姐说,开车把人撞伤,肇事司机肯定是有责任的,既然有责任了,那去探望一下,不然自己良心上过不去。换个角度,作为伤者,被人撞伤固然很生气,但如果肇事司机能够真心诚意地道歉,别人也是会理解的。如果司机因为害怕伤者生气而不去探望,那就太让人心寒了,也不利于矛盾的化解。

  市民周先生表示,虽然法律没有义务,但法网之外有人情。出了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会对肇事的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可部分驾驶员对这些“老生常谈”习以为常了,有的不但认识不到自己肇事的危害,还认为是自己的运气不好。他建议,在肇事司机自愿的情况下,交警部门应该鼓励、劝导肇事司机去医院探望、照料伤者。让肇事司机亲身体会事故给伤者个人及其家庭造成的伤害,从而对自己的违章行为铭心刻骨,并牢记遵守交通法规、安全第一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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