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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交通事故律师谢莉莉律师
  谢莉莉律师(手机:13962129412)
中共党员,现为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2008年9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大学毕业后曾在天津从事律师工作,后转至江苏苏州做执业律师。执业期间,为当事人代理了较多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劳动工伤类纠纷等民商事案件,在交通事故赔偿及合同纠纷服务领域具有业务特长。
  谢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熟练掌握并运用各种法律法规;沉着、稳重的性格,踏实、敬业的工作态度使其深受当事人的好评和信赖。愿以所学知识尽职尽责的为所需之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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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莉莉律师,中共党员,现为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2008年9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大学毕业后曾在天津从事律师工作,后转至江苏苏州做执业律师。执业期间,为当事人代理了较多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劳动工伤类纠纷等民商事案件,在交通事故赔偿及合同纠纷服务领域具有业务特长。 该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熟练掌握并运用各种法律法规;沉着、稳重的性格,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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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交通安全问题的建议
苏州交通事故律师  谢莉莉律师 咨询电话:13962129412  发表日期: 2015/3/14 22:43:24

  对交通安全问题的建议:

  (一)加强交通立法,健全交通法律、法规。

  从中央来说,要建立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为基本法,以中央和地方政府制定的,行政法规和规章为配套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体系;对于各个地方政府而言,要依据本地区的实际,制定出适合本地区实际的交通安全法规,使交通安全问题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同时,在执法时,要加强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交通安全问题。

  (二)加快制定安全标准,提升机动车辆安全性能。

  要制定胡扯与发达国家或地区相同甚至更高的安全标准,加强对机动车生产厂商的监督检查,责令其重视安全问题。提高经济型汽车的安全配置,让安全气囊、一些其他电子安全装置都能装备到经济型机动车辆上。

  (三)深入开展整顿工作,坚决杜绝交通事故隐患。

  要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的整顿工作。加强整顿,一方面要对交通秩序进行整顿,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报废汽车、无牌无证车的检查和整顿,同时,加大对汽车安全性能的检查,以杜绝事故隐患。

  (四)强化道路安全标准,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措施。

  各级政府要制定出道路交通安全的技术标注和应用,并在各个地区全面推进道路安全措施,并严格的监督标准和安全措施的执行,及时解决新问题。

  (五)加快道路建设,解决后顾之忧。

  目前,很多城市的道路建设跟不上发展步伐,带来很多问题。因而,各级政府要把加快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做,对于每一条道路都要严格设计,进行安全和质量评估,同时在道路线形、视距、路面状态、行车道宽度、道路景观等方面实现人性化考虑,完善交通标志、标牌、标线和交通控制设施。这样既可以保证城市道路的使用寿命,也能为经济建设解决后顾之忧。

  (六)加强道路安全管理,切实提高交通管理水平。

  要建立一个统一、权威的综合管理机构,同时要求各职能部门明确各自责任,各行其是,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对于一些问题要一致行动。同时,交通管理部门没有将道路安全管理纳入道路交通管理的全过程,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提高重视。在管理手段上,积极使用科技水平高、成本低、效果显著的现代化管理手段,切实提高管理水平。

  (七)深入开展宣传教育,真正提高安全意识。

  要采取各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扩大道路安全教育的对象和范围,加强对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以及其他人的宣传教育。同时,要开展经常性教育,强化教育的持续性和长效性,真正提高所有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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